网友提问 :公司最近修订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中表述:下列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该描述是否可理解为公司可能存在:1、有较大的关联交易;2、可能变更或豁免承诺;3、可能被收购。
2024-07-18 15:33:05
安彩高科 (600207):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履行信披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是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内容进行修订。谢谢您的关注。
2024-07-18 15: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