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民丰特纸公司与浙江省嘉兴市土地管理局签订的《嘉兴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公司生产经营用地—甪里街北侧(计382,423.6 平方米)以租赁方式使用,租赁期限为 50 年,自 1998 年 12 月 10 日起至2048 年 12 月 10 日止。请问董秘本着契约精神这是否意味着民丰特纸公司在2048年12月10日之前都不会搬迁?谢谢。
2021-09-10 13:13:24
民丰特纸 (600235):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谢谢关注。
2021-09-10 13: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