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1、增持主体是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一致行动人,而10月12日股东大会回避的只有控股股东这符合有关规定吗?
2、4月25号控股股东增持承诺:船山文化承诺若无法如期履行完毕增持承诺,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未切实履行承诺的一切后果外,将向上市公司实施 1,000 万元的现金赔付。公开承诺是一种契约且有违约条款,所以控股股东10月25号前不增持已属违约,应该按违约条款处罚。
3、9月18日的董、监事会作出的决议都是非法的
是这样吗?
2020-10-16 15:07:48
鑫科材料 (600255): 回答:您好!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3908%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感谢您的关注!
2020-10-16 15: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