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好,600265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9 日、10 日、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行业指数)累计达 16%,6 月14 日、10 日、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上证指数)累计达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请问这两次为什么不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披露?还是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2-06-16 17:19:01
景谷林业 (600265):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0日、6月13日、6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率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详情可阅读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此外,2022年6月9日、6月10日、6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偏离值率累计未超过15%,未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谢谢您的关注!
2022-06-16 17: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