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关于公司不能撤销风险警示的原因。公司年报披露的是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绿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法院裁定重整,已由管理人接管,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是否只有这个原因,这应该是13.4.1条
2019-04-09 17:07:57
华锡有色 (60030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最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原第13.3.1条的有关规定,现已修订为13.4.1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2019-04-09 17: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