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好,董秘:贵公司第三大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是持股5%以上股东。为什么减持不预先公告!严重违反了证监会有关规定。抗议、投诉。
2018-02-06 16:13:29
亚星化学 (600319): 回答:首先亚星集团的减持行为发生在2017年一季度,减持新规出台日期是2017年5月27日;其次依据减持新规第二条(一)大股东减持,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但其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另外第三大股东本次减持是从5.43%减持到5.02%,依旧披露规则不属于法定披露范畴。谢谢!
2018-02-06 16: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