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部分省市颁布了《新闻从业人员“十不准”》,将“不准利用新闻报道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不准利用新闻活动进行打击报复、敲诈勒索”、“不准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不准无证采访、“钓鱼”采访、抄袭剽窃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新闻素材”等内容写进明文;企业敢于对不法行为说不,2016年网易考拉对《中国经营报》不实报道进行司法起诉。不知亚星公司是否有信心起诉?
2018-05-21 14:57:50
亚星化学 (600319): 回答:针对公司已经披露的涉诉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接到相关法律文件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2018-05-21 14: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