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七条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以及《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但未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书》送达后五日内提出。
截止目前,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是否有提出要求听证或陈述、申辩意见?
2023-06-13 09:06:59
航天动力 (600343):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将依法依规处置应对,继续积极配合证监会相关工作,具体情况敬请您关注公司后续在法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2023-06-13 09: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