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公告显示,公司拟通过增发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资产并购交易。请问公司以远低于公司净资产13.08元的价格,即10.3元的价格增发股份,是否存在不合理,是否存在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谢谢。
2023-12-25 21:30:46
中文传媒 (600373): 回答: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按照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确定,符合证券监管规定,控股股东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谢谢!
2023-12-25 21: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