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五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请问黄丙娣,截止12月26日大股东为什么减持达到了2480万股?接盘方有无限售时间?
2023-01-06 17:23:19
广东明珠 (600382):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理解与支持。谢谢!
2023-01-06 17: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