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重整进展情况按规定多久公布一次?

2019-08-06 14:57:36

柳化股份 (600423): 回答: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十三章有关规定予以停牌复牌和风险警示,公司应当每月披露一次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2018年11月26日,柳州中院已于裁定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了公司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并仍处于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因此公司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有重大进展情况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019-08-06 14: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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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股票

柳化股份
法定名称: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桂政函[2001]25号),由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他6家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于2001年3月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双氧水的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106号之八汇金国际26层
办公地址
广西柳州市跃进路106-8号汇金国际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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