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好证代,请问公司准备将城市学院转设为非盈利性民办高校,而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实体,你们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置于何处?年报中毫无涉及改善公司盈利状况的只言片语,请转告董事会,考虑过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吗?
2021-03-30 10:25:32
博通股份 (600455): 回答:您好,1、您误解了,城市学院(办学性质本来就是民办)并不是准备转设为“非盈利性民办高校”,只是准备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并没有选择“非营利性”,转设和做出选择(选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营利性民办学校)是两回事,独立学院在转设时也不要求做出选择。2、陕西省2018年2月发布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举办者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营利性民办学校,对于现有民办学校重新登记的过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前。即城市学院可以在2022年9月1日前做出选择,陕西省目前也没有民办高校做出选择。日后在做出选择时,公司将综合考虑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各方利益。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向董事会汇报。
2021-03-30 10: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