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临 2023-034公告公告第22页表格下注释,内容为“MB 标准钴价取数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价格;氢氧化钴价格系数取数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系数-2%(主要 客户的价格折让)”。请问:问题1:2022年的减值计提,不采用2022年12月31日的价格,为何采用2023年一季度末的价格?即使2023一季度价格继续下跌需要计提减值,也该计入2023一季报;问题2,在有氢氧化钴直接价格的情况下,为何要通过MB 标准钴价进行价格折算?
2023-06-27 15:04:00
鹏欣资源 (60049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变现净值应当按照报表日后可实现销售的预计市场价值进行计算。由于公司氢氧化钴产品在期后尚未实现销售,故公司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采用2023年3月31日价格进行计算。(2)氢氧化钴价格系数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用于计算氢氧化钴价格的相对于标准级钴价的调整系数,此计算方法为行业惯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3-06-27 15: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