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600491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修订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修订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这个前后修订有什么区别?
2024-01-29 16:04:52
龙元建设 (60049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你好,修订后,如果12个月内尚未完成,那就需要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感谢您的关注。
2024-01-29 16: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