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公司董秘: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当地征地拆迁和政府调整实施方案等原因,导致项目工程建设延期,实施进度受到较大影响,项目效益受损,公司应依据合同规定起诉当地政府,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公司不起诉,就是明目张胆的利益输送。请问公司会启动诉讼程序吗?
2021-04-13 12:15:26
安徽建工 (600502):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工程建设延期,系受本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绿色建筑产业园一期 PC 项目,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2021-04-13 12: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