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
1、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是否构成重大遗漏?
2、请问目前茅台集团下属的习酒公司生产销售酱香酒的行为,是否导致茅台集团违背“保证在其控制之下的任何子公司(包括上述关联酒类企业)也不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和活动”的承诺?
3、习酒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十三条之规定?
1、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是否构成重大遗漏?
2、请问目前茅台集团下属的习酒公司生产销售酱香酒的行为,是否导致茅台集团违背“保证在其控制之下的任何子公司(包括上述关联酒类企业)也不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和活动”的承诺?
3、习酒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十三条之规定?
2021-05-19 13:53:00
贵州茅台 (600519):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份公司与茅台集团及下属其他子公司严格区分、独立运营。习酒公司在原料采购、生产工艺、生产产线、销售渠道、产品设计和业务性质等方面均是独立的,其商标、品牌形象、客户群体、产品定位、风味特征与股份公司产品有着明显的区别。股份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已经形成了独特的品牌形象、品牌定位和声誉,与茅台集团和习酒公司有着显著的区别,不会形成混淆。从历史数据看,股份公司产品的产量和销量一直以来处于持续稳定上涨的态势。茅台酒仍然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系列酒也仍是紧俏资源,整体市场形势仍然很好。
集团公司对股份公司的发展,一直以来都是高度重视的,永远放在第一位支持。对广大投资者就茅台的治理、改革与发展,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所表达的意愿期许,也特别珍视。请大家放心,茅台始终都会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会尊重和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谢谢您的关注!
2021-05-19 15: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