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规定。首次增持要发公告,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也必须发布公告。根据当前市值计算总股本的1%约7000万元。目前达到1%的公告未发,是否能认为到11月9日为止增持仍未达到总股本的1%呢?

2017-11-13 09:03:16

退市未来 (600532):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六条规定,相关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及时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此条规定中的相关股东系指持股比例在30%-50%之间的大股东,因此公司相关增持主体不适用此条规定。谢谢关注!

2017-11-13 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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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9]第53号文件和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函字[1999]第77号文件批准,由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泰安飞达助剂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农业生产资料站、山东省农药研究所、山东农业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于1999年12月30日。2002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
经营范围:
医疗服务业务和煤炭贸易业务。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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