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我作为卑微的小投资人,屡次向公司求证营业范围与重大承诺情况,数月得不到答复,特此再次求证经营范围是否属于商业机密不能披露?请予澄清:2015年东方明珠重组时大股东上海文广承诺东方明珠是上海文广统一资本平台是否属实?根据工商登记材料,幻维数码从事影视数字内容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是否属实?上市公司东方明珠从事影视制作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是否属实?

2022-04-21 18:51:51

东方明珠 (600637): 回答:投资者您好,2015年实施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旨在进一步整合文广集团资源、优化业务布局与结构,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打造新型互联网媒体集团。该次重组方案的重点是以东方明珠和百视通主体业务为基础,注入四个媒体类的合适的标的公司,最终整合形成文广集团旗下统一的聚焦媒体业务的产业平台和资本平台。目前,东方明珠仍是文广集团旗下统一的聚焦媒体业务的上市公司。幻维数码的主营业务是以数字技术为核心,提供数字内容制作与服务,定位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涉及媒体业务,不持有媒体平台。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2-04-21 18: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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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股票

东方明珠
法定名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上海广播电视(集团)公司,1992年6月1日,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第382号批准,改制为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于199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
影视剧制作与发行、媒资内容版权经营与分销、新媒体渠道与平台运营(数字付费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网络视频、手机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新媒体广告、游戏娱乐、电视购物及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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