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上普,因为连续2年亏损,要暂停上市,属财务引发的暂停上市。上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是不是也属于重大违法退市。因为二会期间交易所新规 ,因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间间隔由1年延长为5年。董秘,上普属于重大违法退市吗???
2018-03-15 11:29:47
*ST上普 (600680): 回答:您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重大违法情形,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三)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其股票本应被终止上市;(四)上市公司在申请或披露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五)上市公司最近60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作出3次以上行政处罚……”。由于该办法尚未施行,上海证监局尚未下达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是否属于重大违法情形而被终止上市,需要由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认定。感谢您的关注,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018-03-15 11:2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