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按照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公司应当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向前5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以及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但是我在贵公司2018年、2020年的年报中并没有找到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的合计比例数据,请问没有披露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2023-08-25 16:59:05
中航产融 (600705): 回答:公司作为航空工业集团所属产业金融发展平台,服务于航空工业集团、外部实体经济及广大客户。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信托业务、证券业务、财务公司业务、期货业务、产业投资业务等。参照行业惯例,公司已于定期报告中按期末余额披露前五名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等情况,详情敬请参阅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部分。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2023-08-25 16: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