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贵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曾披露子公司泰兴市凤凰地产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税务处理决定书》事宜,称“就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中要求泰兴凤凰补缴契税及滞纳金事项,公司已邀请专业机构进一步分析论证,并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依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问此事后续进展如何?
2023-04-18 10:47:22
凤凰股份 (600716): 回答:您好!关于该事项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3月30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定期报告中的相关内容。目前暂无结论,此事如有后续进展公司会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2023-04-18 10: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