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证监会法规,应该在20个工作日提出批复与否,请问公司是否有未公告事项?收购时间60日,公司进行到哪一步,能否成功?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 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取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完成本次增持行为。
2022-12-24 16:13:33
金牛化工 (600722): 回答:感谢您对公司关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事项进展请关注公司公告,因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一) 项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进行。
2022-12-24 16: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