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贵公司重组以来,实行了两次管理层和核心技术管理骨干的股权激励。请问,股权激励的范围占公司总人数比例是多少?测算依据是什么?两次股权激励人员名单的重复率有多少?激励对公司业绩的要求增长是什么?是否实现?能否达到年增长30%以上利润增长?若达不到,二次搞股权激励是否合适?同时作为一个国内领先的制造业国家级企业,只强调对小范围的技术管理和高管股权激励,不对技能人才,技术工作岗位人员进行股权激励是否合适?
2023-03-22 21:08:49
中航沈飞 (600760):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分别于2018年、2023年实施了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请关注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2023年2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3-03-22 21: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