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公司15年年报称:“按照宜宾市政府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重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约定,公司老厂区土地由市政府收储,并按政策法规规定对构建筑物、设备设施、停产停工损失等进行补偿。”公司重组已经取消,那补偿还按照该协议执行吗?另外,土地还是由政府收储吗?

2016-11-30 10:25:29

宜宾纸业 (600793): 回答:投资者,你好,公司重组已经终止,协议也自动失效,但公司老区土地处置方式由前期执行宜宾市【2003】 79号文调整为执行国务院590号《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宜宾市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管理办法》,根据政策将对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对构建筑物、设备设施、停产停工损失等进行补偿。感谢您的关注。

2016-11-30 10: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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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票

宜宾纸业
法定名称: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始建于1944年的四川省宜宾造纸厂。
经营范围:
制浆造纸。
注册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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