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首次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应当履行公告义务。2013年10月,杭州云网创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港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财通网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体已被确认为网新集团10.6816%股权受让方。该联合体的实际控制人是谁?后续是否存在继续购买浙大网新上市公司股权并谋求控股的计划?
2023-12-22 15:55:47
浙大网新 (600797):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次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化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感谢您对于浙大网新的关注。
2023-12-22 15: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