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甲醇业务一直都没有很好的持续盈利,公司在2018年为什么要配股募资加大甲醇投资扩产呢?请问未来会不会像农药资产一样卖掉甲醇厂?

2021-09-10 11:01:00

新奥股份 (600803): 回答:甲醇属于大宗商品,其价格及盈利具有周期性。未来如有甲醇业务出售方案,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1-09-10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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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
法定名称: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于1992年7月经河北省体改委以冀体改委(1992)1号文和40号文批准设立,原名河北威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3月改为"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更换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0001000524。
经营范围:
包含天然气销售业务、综合能源业务、工程建造及安装业务、能源生产业务、增值业务。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3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3号,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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