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原控股股东山东天业已经负债累累、官司缠身,法院判决其赔偿,顺利执行的可能性大吗,如果没有财物进行赔偿,能否拿它持有的济南高新股份抵债?
2024-09-06 15:18:00
济南高新 (600807): 回答: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就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部分案件导致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赔偿公司相关经济损失,并承担律师代理费、全部诉讼费用。公司对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的追偿案件已判决公司胜诉,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追偿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09-06 15:35:00
济南高新股票
济南高新
法定名称: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百货),1992年7月26日,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济南百货大楼作为独家发起人设立了济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6年底,公司由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功重组,并于2007年5月28日更名为"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与房地产开发、体外诊断及黄金等贵金属的勘探开发及采选等矿业业务。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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