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中路实业在2010年1月以超低价格(两年前陈林入股价格的四分之一)将其所持英内电子16%的股权转让给内部员工龚虎才,2017年1月中路实业又与龚虎才签署协议,以超低价格(后面定向增发价格的四分之一)回购这部分股权。股权来回低价交易是否与股权代持有关?龚虎才2010年是否支付4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若已支付其款项来源途径是什么?请公司董事会查阅相关证据,若股权代持事实成立,龚虎才应该向中路实业返还不当得利的3680万元。
2020-01-15 14:34:18
中路股份 (600818): 回答:您好,谢谢关注!
2020-01-15 14: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