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上半年1823.67万元向关联方购买561.74平米房屋,单价不超过3.25万元,12月拟用10458万元向关联方购买2097.22平米房屋,单价不低于4.98万元,请问在全国范围房价明显下跌的背景下,公司以远高于年初采购单价的价格收购关联方物业的原因是什么?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有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022-12-13 16:11:15

新华传媒 (600825): 回答:您好,公司两次购买房产所处的楼层、位置及面积各不相同,公司购买上述房产的定价基准为对外公开售价,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2022-12-13 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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