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所列议案全部被否,首先请问针对被否议案,公司将采取什么样补救措施?其次中小股东对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投反对和弃权票,体现了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管理层过去一年公司治理成果的全盘否定,是否体现了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的缺陷?最后请问董秘公司披露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中的“2021年年度”体现了什么样的内部控制水平。
2024-05-23 15:42:51
同济科技 (600846):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对于上海证监局监管工作函中提到的公司部分制度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关于经营权限的规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关于财务资助、担保审批权限及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定,并已提交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对于监管工作函中提到的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提名董事的规定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已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提出修订意见,并分别提交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均未获通过。
为促进章程修订案顺利通过,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章程进行补充修订,同时对必要但不紧急、非治理规则要求的注册地址变更事项暂时搁置,详见公司于4月27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该章程修订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积极推动修订事项落实,已多次与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沟通,征求其对章程修订的意见;公司将继续与有关股东进行沟通磋商,争取对章程修订议案的支持,促进公司治理完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4-05-23 15: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