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在没有预先披露情况下, 2019 年 8 月 9 日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二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但公司至8月29日发布半年报时才披露该信息。
请公司切实履行信披义务,对于公司二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减持情况及时披露。并督促二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在减持前,按减持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2019-11-12 12:51:43
退市中房 (60089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关于天津中维减持的事项,公司一直与股东方及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公司尽到了应尽的提醒督促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对二股东减持行为的认定,监管机构会依照相关规定做出。谢谢您的关注!
2019-11-12 12: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