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根据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第51条“水电站部分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贵公司目前4座电站每年大概可享有多少该税费优惠?谢谢!
2022-07-22 16:54:12
长江电力 (60090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水电站部分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指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
13号)第二条之规定:对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生产、办公生活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用地给予免税照顾。公司将按照税收政策适用范围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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