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财税 【2016】127号文明文规定,“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深港通投资者的股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义务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但公司公告在派发中期股息时,将对港股通投资者代扣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公司对港股通投资者的代扣税行为没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请问公司将如何解决对港股通投资者派发股息代扣税问题。
2022-08-26 16:55:00
中国海油 (600938): 回答:您好。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税务相关事项。对股息税的代扣代缴符合相关规定和市场惯例。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为红筹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公司只能识别到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我公司股东,无法进一步获取港股通投资者名单。公司在发布的股息相关公告中已说明,沪港通、深港通投资者属于透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按照相关法律,公司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支付股息时,必须履行10%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义务。
公司一贯重视维护投资者利益。关于港股通股息税代扣代缴问题,公司已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正等待进一步业务指导。
谢谢!
2022-08-26 17: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