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2023-12-15证监会最新公布的必须回购条件,公司股价低于净资产,公司账上有100多亿现金,符合必须回购条件,请问,公司是否准备展开回购工作,让股价回到净资产之上。
2024-01-03 15:39:50
宁波港 (601018): 回答: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文件精神,“回购是公司维护自身价值的一种方式,是否回购属于公司自主决策范畴”。近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基本面稳健、业绩优秀、分红稳定、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同时,也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不断讲好“宁波港”故事,包括成功分拆子公司上市等,连续5年分红比例达到可分配利润的60%,公司治理持续向好,多次获新财富最佳上市公司等多项荣誉称号,得到了有关部门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可;此外,公司主动做好与资本市场沟通,在年报、半年报、三季报后均召开业绩说明会,近期也举办了机构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多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4-01-03 15:39:50
宁波港股票
宁波港
法定名称: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交通部下属的宁波港务管理局,于1987年10月实行由交通部和宁波市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更名为宁波港务局;1994年9月9日,宁波港务局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注册号144099230。2004年4月,宁波港务局改制组建成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3月,由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并联合招商局国际码头(宁波)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舟山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煤炭、液化油品、粮食、矿建材料及其他货种的港口装卸及相关业务,同时从事综合物流、贸易销售等其他业务。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第1-4层(除2-2),第40-46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