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绥大高速公路是采用BOT方式的项目,但主要投资人是黑龙江省交投集团的下属公司,黑龙江省交投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获得绥大高速公路的收费管理业务和养护业务,双方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是否需要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2024-01-12 21:57:04

龙江交通 (601188):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谢谢!

2024-01-12 21: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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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
法定名称: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根据等有关法规,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函[2010]4号)文件批准,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4]号核准,由原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分立的两家股份有限公司之一。本公司已于2010年3月1日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发起人股东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经营范围:
高速公路收费管理。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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