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按照贵公司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上海老港项目属纯功能保障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且受到政策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限制,不支持注入上市公司的项目。我的问题是:一、老港项目不以注入上市公司为目的,公司长期耗费人、财、物代管,大股东是否有侵占上市公司权益嫌疑;二、公司发布的主要经营数据发售电量均包含老港项目,对于纳入一个与上市公司无关的发售电量,是否有误导投资者的嫌疑;谢谢!
2023-05-11 10:04:00
DR上海环 (601200): 回答:您好!公司受托运营管理老港一期、二期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并收取委托管理费用,不存在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同时,由于上述项目为公司受托管理项目,因此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内的上网电量、发电量中包含了上述项目数据,且已在公告中进行了说明,另外,已结算电量中未包含受托运营的项目,感谢关注!
2023-05-11 1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