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针对11月22日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项目代码2111-150624-04-01-505237 ,申报单位为:鄂尔多斯市君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总投资162亿的项目,通过政府项目备案。这么大的投资项目,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请问是谁授权办理的?有什么理由不公告?(股东关心,同问)
2021-12-29 10:11:33
君正集团 (601216): 回答:您好,2021年5月,公司董事会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项目建设地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备案文件及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1年11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申请备案了“年产60万吨BDO及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一体化项目”,备案该项目的目的是公司可以根据生产要素的具备情况增加绿色环保循环产业链项目的弹性,即出现不可预见情形后公司可在项目建设地上多一个选择,该备案不属于新增的可降解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拟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的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主体未发生变化,该项目仍在继续推进中。关于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1-12-29 10: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