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与控股股东华电科工集团设立两家海上风电运维公司,公告的经济可行性数据、投资回报情况披露都不充分,长远投资价值也不明确,公司出资比高达70%,共2.8亿,华电科工仅占30%,投资风险和资金风险没有充分论证,2023年公司股东分红比例很低,做为公众公司首先应考虑提高股东回报,结合分红和投资新设公司说明其合理性、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4-06-04 23:02:16
华电科工 (601226): 回答:您好,公司积极筹划培育行业领先、具备华电特色的海上风电维护检修业务,在基础冲刷检测及治理、大部件维护及更换、海缆故障检测及抢修、水下工程调查及施工定位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海上风电智慧运维、安全及技术培训、风机及升压站维护、试验检验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布局,累计承接海上风电运维项目超过 6 亿元,具备了进一步拓展海上风电运维业务的条件。通过设立专业公司进一步拓展海上风电运维业务,搭建海上风电“设计、工程、运维”全产业体系,有利于公司提升海上风电业务综合竞争实力,促进海上风电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数据统计及估算,我国补贴期间的海上风电场25年运维费用约占全寿命周期总成本的25%,我国平价期间的海上风电场25年运维费用约占全寿命周期总成本的21%。目前,我国各省市“十四五”期间规划的海上风电规模超过8,000万千瓦,并网规模约5,500万千瓦,按照每单位千瓦210元/年估算,“十四五”末我国海上风电运维潜在市场可达170亿元,市场空间较大。为降低投资风险和资金风险,公司与科工集团共同出资,减少公司的资金压力,分散运维业务投资初期风险;根据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运维基地建设及专业装备购置等需求,分期实缴注册资本金。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派发现金红利3,033.16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1.10%,符合公司长期稳定的分红政策。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规则要求,继续采取长期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回馈投资者。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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