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既然不能回购,那当初为什么制定此稳定股价方案?制定一个不能实施的方案就等于欺骗!必须给中小股东一个合理的交代!难道没有先例就不能成为先例哪?
2018-06-07 09:04:31
上海银行 (601229): 回答: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42号)、《发行监管问答——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问答》等相关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都必须提出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等。目前,商业银行回购股份涉及债权人公告、注册资本变更核准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本公司已采取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股票的措施,符合稳定股价预案中履行稳定股价义务要求。谢谢。
![](http://rs.sns.sseinfo.com/resources/images/emotions/null.gif)
2018-06-07 09: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