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2022年1月,上市公司首次增资标的公司取得其 8.3%股权,双方作出股权回购等特别约定;2022年9月10月,上市公司先后从其他交易方取得标的公司股权,截至预案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48.94%股权,请问除之前取得8.3%股权有公告,后面取得的股权为何没有公告?
2022-12-12 14:45:22
东峰集团 (601515):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2-12-12 14: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