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先生:作为一家上市证券公司,公司应该带头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公司一季度利润同比增长943%,按照要求半年报预增50%以上必须在7月15日发布公告,截止今天公司仍未发布半年报预增公告,中国资本市场近几年一直跌跌不休,公司股价让广大投资者受到巨大损失,市值管理是当今很多大公司管理层考核标准,请管理层好好反省!

2019-07-24 01:09:33

东吴证券 (601555):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3.1条的相关规定,中期报告不是必须要披露业绩预告。作为上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我们严格遵守上交所的各项法律法规,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将于近期公布2019年半年度报告,敬请的您关注。

2019-07-24 01: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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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
法定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93年4月10日的苏州证券。2010年5月28日,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并更名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1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东吴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5亿股普通A股股票,并于2011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与交易业务、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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