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基于电建新能源上市计划有以下建议,以保护小股东利益,望采纳。1.增加小股东对该公司的配股权。2.披露报表时附带披露电建持有该部分及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市值。3.鉴于最近股价异常波动和该上市计划,请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并主动提交可能的线索。谢谢。
2023-06-12 15:06:26
中国电建 (601669): 回答:投资者您好!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公司的支持!
1、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对电建新能源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进行了披露,本次电建新能源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项目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项目预披露期为2023年2月6日至3月3日,正式披露期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28日,期间多家投资者踊跃参与,最终十家投资者摘牌。
2、除电建新能源外,公司目前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控股权或拟分拆其他业务或资产独立上市的计划。电建新能源市值情况及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等信息将在电建新能源上市后披露于公司有关定期报告中。
此外,公司高度重视信息保密要求和内幕信息管理,严格实施内幕信息保密措施,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交易进程备忘录。
2023-06-12 1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