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法中对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其中提到:“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皖新传媒的2017年董事会经营评述中,叙述了占营业收入7.26%、毛利率仅2300万的物流产业,但对2017年4月29日收购成都七中实验中学,这笔高达12.69亿(占净资产15%,占2016年全年利润120%)、对公司经营方向起决定性作用的投资只字不提,在此,请董事会务必严格遵守公司法中的提到法定职责和义务!
2018-05-14 17:07:30
皖新传媒 (601801): 回答:感谢关注。现代物流业务是公司三大业务板块(文化消费、教育服务、现代物流)之一,通过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可以看出公司一直持续披露物流业务的发展情况。公司联合安徽皖新金智科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收购成都高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5%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进展情况披露了进展公告,详细情况可查询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履行职责。谢谢!
2018-05-14 17: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