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中煤能源、上海能源领导层,上海能源23年年报显示在中煤财务存款25.75亿元(取整),利率0.35 %~1.485 %。同时贷款5.31亿,利率3.17 %~3.2% (22年贷款利率3.27 %~4.35 %)存贷利率高低差近十倍。请问控股股东是否涉嫌利用财务操作挪用并非法侵占上海能源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03-26 15:43:38
中煤能源 (601898): 回答:感谢您对中煤能源的关注。上海能源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由双方参照即期金融市场情况经公平协商厘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能源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量贷款为长期限贷款,贷款利率3.17 %~3.2%,大幅低于当时有效的5年期以LPR(4.2%) 100个BP以上;上海能源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至少不低于主要商业银行的同品种同期限存款挂牌利率。相关存贷款利率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且存贷款余额均低于规定的限额,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4-03-26 15: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