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公司临2020-063号公告提到“14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增持主体”),计划以自有资金共计不少于2,02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自愿从二级市场买入本行H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所买入本行股票自买入之日起两年之内不对外转让。”在临2021-012公告提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金额合计 1,459万元人民币”,尚未达到2020万人民币。请问增持主体增持的金额是否不少于2020万人民币?

2022-02-09 10:04:11

中信银行 (601998): 回答:谢谢您对我行的关注!根据本行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公告,本行14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0年10月31日起4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共计不少于2,02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自愿从二级市场买入本行H股股份。实施期间内,部分增持主体因连续受到本行业绩快报公告、年度报告发布前的窗口期等,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本行股票的合规限制,能够自愿增持本行H股股份的时间窗口有限,导致增持主体无法按期完成原自愿增持计划。因此,本行于2021年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本次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2个月,即“自2020年10月31日起4个月”延长为:“自2020年10月31日起6个月(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增持主体买卖本行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N个交易日)”。尚未完成自愿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将于限制消除后继续履行增持承诺。相关详情请见本行于2021年2月26日发布的公告。中信银行投资者关系团队(热线:8610-66638917;email:ir@citicbank.com;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2022年2月9日

2022-02-09 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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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法定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行是经国务院办公厅及人民银行的批准,于1987年4月20日在中信集团原银行部基础上改组而成,原名中信实业银行。
经营范围:
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及资金资本市场业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3层宏利广场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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