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贺先生你好,预重整程序中提到遵循镇江中院的指导原则,而该原则明确指出延期应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请问,前两次延期为何未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公司是否有特定的困难或特殊情况需予以说明?未来在遵循法院指导方面,公司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024-06-04 10:19:00
ST花王 (603007):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推进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工作,有关公司预重整工作的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具体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2024-06-04 10: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