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董秘,贵司因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的警示函,是否会被巨额罚款与被ST风险,对之后生产,投资经营有多大影响。
2024-06-06 15:31:43
常熟汽饰 (603035):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并不存在巨额罚款与ST风险及影响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24-06-06 15: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