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贵公司2023年5月19日公告称:“永吉转债”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 年 5 月 24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而根据贵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1-1-12页: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也就是说不能转股的时间不是转股期,那么强赎计数应当相应停止。
请问贵公司知道这个情况吗?
2023-05-23 14:35:22
永吉股份 (603058): 回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永吉转债”转股期限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20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0日)至“永吉转债”到期日(2028年4月13日)。“永吉转债”因实施权益分派而暂停转股的期间不停止赎回条件的天数计数。感谢您的关注。
2023-05-23 14: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