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您,问题如下
2、公司在股权激励中的业绩要求是否相对太低了?2017相对2016利润增长10%可以理解,可2018相对2016只增长15%,相当于2018在2017基础上只有不到5%的增长,而2019也相对2016增长20%,在基数增大的情况下,2019相对2018基本没增长。这样的业绩要求能对得起授予价格折扣吗?
2018-03-30 12:56:01
红蜻蜓 (603116):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业绩目标并非是单独确定的,而是综合考虑了授予对象,授予规模和公司股价走势后,经过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正式程序所确定的。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18-03-30 12: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