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公司上市后,保荐人还会继续对其所保荐上市公司所做的工作承担责任吗?

2021-10-29 15:04:00

镇洋发展 (603213): 回答:公司上市后,保荐机构仍要对所保荐的上市公司进行督导。这是规范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也对保荐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会以诚信、务实、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保荐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做好企业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谢谢!

2021-10-29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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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洋发展
法定名称: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4年12月21日,公司前身“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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